鬼殿遗祸_短篇武侠《含光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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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短篇武侠《含光》 (第2/3页)

事,负薪沽酒笑王侯。

    他清亮悠扬的歌声回荡在山谷间、回荡在我心头,在我心底唱了千百遍、千百年。

    可直到今天我才真正咀嚼出歌儿的滋味,才发现这歌儿实在是荒唐得到了极点。

    唉,既然载剑,又怎能不载愁呢?想想我曾经的主人们,除却那个不识我是何物的稚子,得到我后,还有谁能笑得出来呢?

    内库里没有窗子,唯一的铁门终年常闭,难辨昼夜春秋。只知道又过了很久很久,我终于再次得见天日。

    这次的主人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君王,要借上天赐给祖先的、赐给他的天剑神威亲征讨逆…他要让逆贼和天下臣民知道,谁才是真命天子!

    好笑的是,讨逆的结果反倒是自己被逼自尽。

    他倒在我的身旁,全无初见时的凌人盛气。腥红色的液体自他体内缓缓流出漫过我向低处流去,原来皇帝的血也没什么不同。

    一样的杀戮,变得乏味且无聊,唯一的**,只停留在饱饮鲜血的那一瞬间。

    或许因身处乱世,末帝死后,易主的速度快得像是翻书,一日内连见几具转瞬前还是我主人的尸体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事。

    最后的主人是一个髯须汉子。他的脾气很怪,稍不顺意便动辄杀人。

    但不得不承认他待我很好,他杀了我上一个主人后,每日最常做的一件事便是擦拭我的锷脊。

    可我不喜欢他:在他手中,我的锋刃虽利,杀人时却绝不见血,只因他讨厌血。

    这感觉很不好,就像是饿汉发现一只烤鸡挂在树上,只能闻香气却怎样也吃不到它。

    所以会记得他,是因他的怪脾气?还是为那个唱鼓词的艺人?

    说起艺人…那日他在酒楼喝酒,一个打扮不道不俗的江湖艺人便坐在堂隅唱鼓子词。

    艺人唱得真好,昂扬处,心为之激荡。哀婉处,气为之长吁。

    一曲终了,酒楼里人人都高声喝彩,连他也丢了赏钱过去。

    艺人谢了赏,说要再唱曲新编的词:“…河里的游鱼犯下什么罪?刮净鲜鳞还嫌刺扎。那老虎前生修下几般福?生嚼人rou不怕塞牙。野鸡兔子不敢惹祸,剁成rou酱还加上葱花。古剑杀人还称至宝,垫脚…”刚听到入神处,他突然站了起来,缓缓向艺人走去。

    艺人见他又要打赏,手中鼍鼓敲得更加卖力:“…杀妻的吴起倒挂了元帅印,顶灯的裴瑾挨些嘴巴。活吃人的盗跖得了好死,颜渊短命是…”真可惜,还没听完他便死掉了。

    他死了,艺人自然不会再唱下去。

    真不明白他干么要杀艺人,唉“古剑杀人还称至宝,垫脚的草鞋丢在山洼…”其实艺人词里说得一点也没错。就像他总说那些人的血不配沾在我身上,却不知道只有嗜血之剑才配被称做真正的宝剑。

    是我杀死了他。

    他本不知艺人会武,只随手用我的尖锋去挑艺人手上的鼓槌,以便借一挑之力令鼓槌击毙艺人…这是他常用的手法,既不会让我染血,整件事又似与他无干。

    谁知艺人手掌一翻,手中鼓槌在我的尖脊处轻轻一磕,艺人力道很大,我反被挑起向他头顶飞去。

    艺人却无意杀他,即使他不躲不闪我也只能与他擦顶而过。可他并没想艺人会武且能瞒过他,甫见艺人出手便愣住了。

    艺人和他相隔本不到四尺,待他回过神时我离他头顶已不及三寸。他本能的将头下缩,就在那一刹我将身子微微下倾,直朝他眉心飞去。

    他万料不到一柄剑竟能凭空自转,大惊之下忘了躲闪,被我自眉心直穿过脑,余力穿过厅堂的一张方桌,他便被钉在其间。

    一直以来,我都只是一个任人摆布,冷眼旁观这场场杀戮的看客。

    与其说是在执行主人的任务,不如说我是在一旁欣赏主人早已布好的棋局。

    这样的生活一直没有变过,可突来的烦躁竟让我不甘于只是被摆布,我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做点什么,所以我杀了他。

    我的举动没能瞒过艺人,但他却充当了我一直在扮演的角色。或许这种事他见得多了,早已变得麻木。或许是他根本就不在乎,人既已死,凶手是人是剑又有什么相干?

    艺人把我裹在行囊里纵马急驰,看样子像要去很远的地方。

    艺人和朋友说我有妖气是不祥之物。又说要把我送给一个能化解我身上戾气的人。

    真有意思,转眼间我便从吉祥的天赐神器变成了不祥的邪恶妖物。

    深夜,艺人的朋友摸进房里,手上持着柄锋利的长剑。这种事见得多了,自然知道他要做什么。

    可我还没见过那个据说能化解我身上所谓戾气的人。这就像要庙里的主持观里的天师碰到一处降妖捉鬼,和尚道士见面不管是佛法道法妖法,总免不了要斗上一斗的,我自然也不例外。

    只有跟着艺人才能见到那人,所以我不能被他的朋友带走,自然也不能看着他死。

    他的朋友已到床前,记忆里那晚多云,月亮朦朦胧胧的,似有似无的光晕洒在剑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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